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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页 教学公告
普通物理演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6-01-04 10:10  

普通物理演示实验室是物理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普通物理演示实验室由物理教研室实验指导老师负责管理。                                                         

二、普通物理演示实验指导老师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第二责任人。

三、普通物理演示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应以人为本,保障人身安全为第一要任。再根据有关规定裁定应承担的责任。

四、普通物理演示实验指导老师对该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五、普通物理演示实验室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每次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10-15人一组,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说明,集体逐一观看教师演示。

六、普通物理演示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明显、方便取用之处,并由实验指导老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普通物理演示实验室要有严格的用电管理要求,对进实验室参观或学习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水、电、气等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火源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九、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老师要负责检查水、电、气、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十一、学生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高压静电演示(怒发冲冠)、静电演示组合实验仪、尖端放电演示组合为高压电源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操作,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禁止参加实验,否则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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