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期末考试由学院和各系(部)两级组织,分为学院抽考和各系自行组织考试两种形式。学院抽考为每个班级抽考1门课程(个别不能抽考的班级除外),其余课程由班级所在系组织考试,基础课程由基础部和思政部负责组织。
二、考试时间
1.考查课: 2016年6月30日—7月6日的最后一次课堂随堂或业余时间考查,不得提前结课。
2.院考课:2016年7月7日。
3.系考课:2016年7月8日—7月10日举行,各系于6月30日前将系考课程考试安排(按院考安排格式)上报至教务处备案,考试地点由教务处负责协调,系考期间学院将进行巡视检查。
三、出卷制卷
各系至少选择一门课程作为在线考试试点课程并联系教务处组织实施。除考查课及考试课的部分特殊课程外,所有试卷均由教务处统一使用题库组卷,考试课属于同头课程的要求采用统一试卷。组卷完成后,院考课程由教务处负责制卷和组织考试;系考课程由授课系负责制卷封装,之后转交学生所在系组织考试。由任课教师出卷的院考课程,请于6月3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试卷电子版(A、B卷)及出卷、组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送交至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守学院试题保密规定,严禁试题泄密。
四、考风考纪
各系要确保考场按时开放,卫生清洁。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如有丢失,请务必持相关证明)进入考场,并摆放在桌面右上角。进入考场后必须关闭手机,否则按作弊处理。
监考教师要关闭手机、佩戴工作牌,认真核查学生身份、填写考场记录,确认试卷和考场信息一致后再发卷。对监考不负责任的教师学院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考试(含考查课)结束后,各系部要及时汇总监考记录,如有违纪学生,应及时张贴考试违纪通报。属院考课程的,各系部要尽快将统计情况(纸质版、电子版)按附件二的格式上报至教务处汇总,教务处统一张贴学生考试违纪通报,并报学院处理。
五、成绩管理
试卷批改、装订要严格按照《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批改装订要求》进行,学院检查小组将抽查试卷的批改装订情况。所有任课教师须在图书馆三楼机房(开放时间:8:00—18:00)登陆学院教学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3日),打印录入WEB页的成绩单(成绩单格式为格式一,一式两份,试卷装订和系部各一份,打印格式三(试卷分析)装订到试卷),由任课教师签名后上交(注:不可手填成绩单和试卷分析)。
各系应将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课程实习、大作业、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综合工艺实习、校内外综合实习、毕业综合实习、顶岗实习等均给出单独的实践课成绩(采用系统外录入方式,电子表格输入或手填均可。一式两份,系部、教务处各一份),并填写成绩单和实践课程成绩统计分析表。
各系将所有班级的考试成绩(包括所有课程学生成绩册、实践课程成绩单、理论和实践课程成绩统计分析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下学期开学初送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