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基础教学部的全面工作。
2.组织相关教研室制订基础课程建设规划和有关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督促和给以帮助。
3.积极开展各种教学改革,协调各教研室实施教学计划,督促和帮助教研室在培育精品课程、选编教材、制订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法研究、制订师资培养计划、引进人才等方面的工作,审定专职教师、双肩挑教师、兼职教师授课任务安排,督促教学评估和数据采集、管理软件平台的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4.确定本部学年教学工作思路,制定部门目标任务,完善部门制度建设。
5.协调组织教师的教学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承担校内外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辅导工作。
6.深入教师课堂了解和检查本部教师的思想状况、教风情况、业务水平、教学纪律执行情况等,对教师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7.根据工作需要,主持本部门教师大会,部署学院提出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一些突击性的任务。召开部内教研室主任联席会议,协调和处理教研室之间的一些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接待兄弟院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的来访。
9.完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监督部门财务执行情况。
10.督促本部门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