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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页 教学公告
力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6-01-04 10:03  

力学实验室是进行物理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力学实验室由基础部物理教研室实验指导老师负责管理。                                                         

二、实验指导老师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第二责任人。

三、力学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应以人为本,保障人身安全为第一要任。再根据有关规定裁定应承担的责任。

四、实验指导老师对该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五、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六、力学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明显、方便取用之处,并由实验指导老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力学实验室要有严格的用电管理要求,对进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水、电、气等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火源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九、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老师要负责检查水、电、气、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十一、学生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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